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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优教师必看)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届区名优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9 08:24:53   来源:教师处   

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五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和《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五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现就做好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届区名优教师的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浦区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校骨干教师。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业绩等。具体内容详见“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235)。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区名优教师对照个人学年度目标、日常工作表现,填写“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递交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

(二)学校考核

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依据名优教师自评,结合其日常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结果上报

各位名优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相关材料递交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四)区级审核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的考核结果,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

2.学校年度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

5.从农村学校调到城区学校;

6.无故不参加名优教师履职考核。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名优教师工作津贴:

1.名优教师履职学期考核不合格;

2.每月病事假等累计超过15天。

附件1学科带头人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2041.docx

附件2示范教师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3008.docx

附件3教学能手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3050.docx

附件5校级骨干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4012.docx


 

 

教师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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