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五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和《青浦区教育系统第五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现就做好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届区名优教师的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浦区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校骨干教师。
二、考核时间
2018年1月2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业绩等。具体内容详见“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2、3、5)。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区名优教师对照个人学年度目标、日常工作表现,填写“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递交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
(二)学校考核
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依据名优教师自评,结合其日常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结果上报
各位名优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青浦区第五届名优教师学期履职工作考核”相关材料递交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四)区级审核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的考核结果,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
2.学校年度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
5.从农村学校调到城区学校;
6.无故不参加名优教师履职考核。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名优教师工作津贴:
1.名优教师履职学期考核不合格;
2.每月病事假等累计超过15天。
附件1学科带头人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2041.docx
附件2示范教师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3008.docx
附件3教学能手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3050.docx
附件5校级骨干http://yxxx.qpedu.cn/wcm.files/upload/CMSyxxx/201801/201801190824012.docx
教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