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青浦实验同行”有奖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进一步传承发展青浦实验40年的宝贵经验,促进青浦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助推青浦教育实现新跨越,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工读书节活动,拟在本校开展“我与青浦实验同行”有奖征文活动。
一、 征文主题
紧扣“我与青浦实验同行”这一主题,讲述青浦实验四十年故事、讲述个人成长经历,讴歌时代旋律,用文学的方式表达教育人的情怀。体裁不限,1500字左右,诗歌在800字以内。
二、 参加对象
本校全体教师
三、实施步骤
1、即日起各位教师开展征文的撰写,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在网络上下载、抄袭,一旦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7月31日。
2、投稿上传途径:通过QQ私聊方式上传,小学段教师上传给周徐徐老师,中学段教师上传给王孝卫老师。征文文件名:标题+姓名,如:我与青浦实验同行(张三)。
四、 征文格式
(标题)×××××××××
要求:居中,2号小标宋,段前空2行,段后空1行,行距:固定值36磅。
(单位 姓名)××××××××
要求:居中,3号楷体,段前、段后0磅,行距:固定值28磅。
(正文)×××××××××××××××××××××××××××××××××××××××××××××××××××××××××××××××××××××××××
要求:3号仿宋,行距:固定值28,段前段后0磅,自然段首行左空两字,回行顶格。
五、评奖方式
1、凡是上传征文的教师均可得校本培训0.3学分。获奖作品另加学分如下:
一等奖:另加0.3分,二等奖:另加0.2分,三等奖:另加0.1分
2、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8月下旬,根据教师上传征文情况,将组织部分行政及语文教师进行校内评选,并设置一定量的奖项予以现金或物质奖励。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推送至上级工会参加进一步的评选活动。
希望各位老师踊跃投稿,谢谢!
上海市毓秀学校工会、教师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