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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期“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 10:23:05   来源:德育处   

关于开展第二期“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毓秀同伴:

       现将我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大家,请大家详细阅读。欢迎符合条件的同伴,勇敢挑战,做更好的自我,积极申报。

      有意向的老师,请于5月30日前,按照本通知具体要求,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请在QQ班主任群、年级组长群和教师群中下载。

 

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德[2007]17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班主任的育人水平,构筑本区班主任队伍的人才高地,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期“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有实践和研究成果的优秀班主任,并建立“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进一步探索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破解新时期建班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培养一支中青年班主任骨干队伍。

二、申报对象

全区中小学、中职校在职在岗的班主任教师。具备8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

 

三、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近5年来,曾荣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及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所带班级曾荣获区级或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系统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的难点问题,在建班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较鲜明的工作特色,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近5年来,曾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曾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区级及以上的奖项。

3.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组织活动及沟通协调的能力,能引领和指导青年班主任,有带教青年班主任的经历,且带教对象有显著的工作实绩。

四、遴选办法

1.申报者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形式,认真填写《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各校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确定推荐名单,然后将“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五份,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学校确认盖章后,于20186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地址:青浦区公园路301号;联系人:卓月琴;联系电话:6711047),“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稿请发送至qpzhuoyueqin@sina.com

3.“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将于6月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校推荐的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在材料遴选的基础上再组织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一周通过后,正式命名第二期青浦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

 

 

附件:青浦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请在QQ 班主任群、年级组长群和教师群中下载。

 

 

青浦区教育局

2018年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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