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的工作部署,参照青浦区公办中小学校服管理统一标准,规范本校学生校园着装管理工作,严守校服自愿选购、自愿穿着的政策底线,营造整洁文明、阳光积极的校园育人氛围,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区内同类学校成熟管理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严格遵循教育主管部门合规管理要求,全面取消校服强制采购、强制日常穿着等规定,坚持以人为本、自主自愿、正向引导的管理原则,严禁出现着装区别对待、违规约束管控等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读学生,以及全体教职工德育管理、班级日常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 核心管理准则:校服采购自愿、日常穿着自愿。严禁将校服穿着情况与学生入校资格、日常考勤、班级量化考核、评优评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事项挂钩绑定。
第四条 日常着装原则:学生工作日在校无需统一强制穿着校服,仅在指定集体活动场景做正向倡导;未穿着校服的学生,享有正常入校、课堂学习、参与各类校园活动的完整合法权益,不受任何限制。
第五条 仪容仪表基本要求:无论学生是否身着校服,在校期间均需保持着装整洁、大方、素雅,符合中小学生身份定位,遵守校园通用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第二章 校服倡导穿着场景
参照青浦区中小学统一管理模式,仅在大型集体公共场合倡导自愿穿戴校服,无硬性考核要求:
1.周一升旗仪式、新学期开学典礼、学期结业典礼、校级大型思政主题集会:倡导学生自主穿着校服,展现集体校园风貌;
2.校级运动会、文艺文体展演、校级专项评比、校外研学实践、跨校公办交流活动:倡导参与活动的学生统一穿戴校服;
3.周二至周五常规教学日、课间自由活动、课后延时服务、班级小型内部活动:不做校服穿着要求,学生着装得体合规即可。
第三章 校服穿戴仪容规范
学生自愿选择穿着校服时,应当遵守以下着装规范,维护个人仪容与校园形象:
1.校服衣物保持洁净干爽,无大面积污渍、破损、脱线,无明显异味;
2.校服搭配鞋款需符合校园管理要求,优先选用运动鞋、平底学生休闲鞋;严禁穿拖鞋、成人款洞洞鞋、高跟鞋进入校园。
若学生存在特殊着装需求,家长只需向班主任简易报备即可,学生可全程免穿校服。学校、班级不得就此进行批评、追责、扣分或限制入校。
第四章 特殊情况豁免条款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可免穿校服,无需额外审批:
1.皮肤对校服面料过敏、体质虚弱、伤病恢复期,不适宜穿着制式校服;
2.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暂无购置校服意愿;
3.现有校服尺码不符、衣物破损,暂未完成更换;
4.身体临时不适、生理期等个性化特殊生活需求。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禁令
第一条 严禁班主任、任课教师以班级管理、班风建设评比等名义,强制学生日常穿着校服;严禁对未穿校服的学生进行当众言语批评、班级名单公示、扣除德育量化分数、剥夺正常活动参与资格。
第二条 禁止各班、各年级自行增设校服强制穿着相关管理条款,全校着装管理工作,统一遵照本制度及青浦区教育局官方校服管理文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参照青浦区公办小学校服管理通用标准编制,同步对接区级校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第二条 本制度由上海市毓秀学校负责解释、校内公示与落地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