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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07:08:02   来源: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位中级教师

              根据市教育评估院通知,202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即将开始,具体如下

 

一、申报网址

上海市教师职称评审平台https://i-pjzcps.shec.edu.cn/#/hall/shjypgy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基本条件:

              须在中级职务岗位满5

2)教科研成果要求:

                   教科研成果是任中级职务以来,反应本人任教学科方面教育教学水平方面的研究水平成果。包括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著作、课题、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汇编和解答);或其他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含校本以上的课程、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

3)日程安排

412-423日    教师线上申报、学校完成审核。

4)其他事项

1.教科研成果为“校本及以上课程、自创教学资源”、非独立完成的等,需要填写相关表格。(需要职改办盖章的请事先联系)

2.教科研成果出版或发表的,须提交查验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青浦教育》《青浦实验》除外)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到项华老师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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