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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浦区第六届名优教师 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14:45:50   来源:教师处   

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和《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现就做好区第六届名优教师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特级教师暨“拔尖计划”主持人,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拔尖计划”团队工作手册》(见附件1),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科带头人,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1),“种子计划”主持人同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团队工作手册》(见附件2-2),学期考核由学校根据本通知完成,考核结果与工作手册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3),由学校根据本通知完成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区名优后备骨干(校级骨干)(见附件5),由学校参照本通知自行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每位名优教师上交履职小结。

二、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考核及结果上报工作。

三、考核内容

学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业绩等,详见考核表。

四、考核材料上交要求

1、每位名优上传电子稿(QQ传教师处刘丽华老师)上交纸质稿(交教师处)

①名优考核表(附件2-1,附件3。附件5),以“名优级别+姓名”命名上传。

②名优履职小结,以“名优级别+姓名履职小结”命名上传。

2、上交时间:2021年6月16日前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对照个人履职目标、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填写履职工作考核表,递交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

(二)学校考核

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依据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自评结果,结合其日常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结果上报

1.“拔尖计划”主持人通过RTX发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拔尖计划”团队工作手册》电子稿至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种子计划”主持人通过RTX发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团队工作手册》电子稿至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青浦区公园路301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修业楼A201

联 系 人:马群英老师 胡晓燕老师 陈雪娟老师 

联系电话:69711372

(四)区级审核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的考核结果,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

2)学校年度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刑事处分。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

5)从农村学校调入城区学校,特级教师除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名优教师激励补贴。

1.因特殊情况(产假、病假等)不参加学期履职考核者,扣除本学期补贴。

2.名优教师学期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扣除本学期补贴。

3.连续2次学期履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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