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和《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现就做好区第六届名优教师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履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特级教师暨“拔尖计划”主持人,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拔尖计划”团队工作手册》(见附件1),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科带头人,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1),“种子计划”主持人同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团队工作手册》(见附件2-2),学期考核由学校根据本通知完成,考核结果与工作手册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学期履职工作考核表》(见附件3),由学校根据本通知完成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区名优后备骨干(校级骨干)(见附件5),由学校参照本通知自行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上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每位名优教师上交履职小结。
二、考核时间
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考核及结果上报工作。
学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育教学业绩等,详见考核表。
四、考核材料上交要求
1、每位名优上传电子稿(QQ传教师处刘丽华老师)上交纸质稿(交教师处)
①名优考核表(附件2-1,附件3。附件5),以“名优级别+姓名”命名上传。
②名优履职小结,以“名优级别+姓名履职小结”命名上传。
2、上交时间:2021年6月16日前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对照个人履职目标、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填写履职工作考核表,递交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
(二)学校考核
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依据区第六届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自评结果,结合其日常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结果上报
1.“拔尖计划”主持人通过RTX发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拔尖计划”团队工作手册》电子稿至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种子计划”主持人通过RTX发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团队工作手册》电子稿至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青浦区公园路301号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修业楼A201室
联 系 人:马群英老师 胡晓燕老师 陈雪娟老师
联系电话:69711372
(四)区级审核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的考核结果,审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
(2)学校年度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刑事处分。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
(5)从农村学校调入城区学校,特级教师除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名优教师激励补贴。
1.因特殊情况(产假、病假等)不参加学期履职考核者,扣除本学期补贴。
2.名优教师学期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扣除本学期补贴。
3.连续2次学期履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补贴资格。
附件:请在QQ群,微信群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