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夫妻双方均为本系统在职教育工作者且满5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三、申报方法
1.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妇参加评选,历届获评青浦区教育系统“模范佳侣”称号原则上不再推荐。推荐单位必须是女方所在单位。
2.请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5年来获得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不超过1500字的文字材料介绍。
3.相关资料和《推荐登记表》A4正反打印一式两份3月27日前交到学校工会室,联系人:孙老师。
4.评审小组由区教育工会、区教育系统妇工委等组成,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奖励办法
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局妇工委对荣获“第十一届青浦区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