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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毓秀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21 07:28:18   来源:工会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青浦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及文明组室评比等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910月至20201月,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周秀芳     副组长:潘菊萍     执行:范兴弟

成员:金国英、徐淑萍、杨鹏飞、顾月琴、刘丽华、王雪青、殷惠萍、陆红娟、陆辰

三、评选条件

最美文明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 穿戴适切,言行举止文明,习惯良好。

2. 师生关系和谐,团结周围同事,家校沟通有礼有节。

3. 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时时处处树立毓秀教师良好形象。

最美敬业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自觉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具有研究意识与先进理念。

2.能展现教书育人、默默耕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正能量辐射效应。

3.具有大局意识,主动承担学校各项工作,并高效完成且成果显著。

最美友善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平等、亲切、热情,对待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深受学生喜爱。

2.家校关系和谐,家校沟通融洽,深受家长信任与好评。

3.同事关系融洽,主动积极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深得同事高度赞誉。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旬)

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校园网告知评选方案,积极引导每位认真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

1)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全体教师按照各年级组进行候选人的推荐,推荐名额按照各年级组实际人数30%的比例进行推荐。

2)根据各年级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评选领导小组依据各年级推荐情况讨论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占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公示及表彰阶段(12月下旬-20201月中旬)

4)学校及时在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宣传展示。

5)表彰颁证。

备注:本方案自201910月经“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商议通过并实施。                       

上海市毓秀学校党支部、工会

2019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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