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青浦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及文明组室评比等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周秀芳 副组长:潘菊萍 执行:范兴弟
成员:金国英、徐淑萍、杨鹏飞、顾月琴、刘丽华、王雪青、殷惠萍、陆红娟、陆辰
三、评选条件
最美文明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 穿戴适切,言行举止文明,习惯良好。
2. 师生关系和谐,团结周围同事,家校沟通有礼有节。
3. 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和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时时处处树立毓秀教师良好形象。
最美敬业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自觉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具有研究意识与先进理念。
2.能展现教书育人、默默耕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正能量辐射效应。
3.具有大局意识,主动承担学校各项工作,并高效完成且成果显著。
最美友善教师:
爱党、爱国、爱校、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
1.平等、亲切、热情,对待学生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深受学生喜爱。
2.家校关系和谐,家校沟通融洽,深受家长信任与好评。
3.同事关系融洽,主动积极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深得同事高度赞誉。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中旬)
在全体教师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通过教职工大会及校园网告知评选方案,积极引导每位认真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
1)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全体教师按照各年级组进行候选人的推荐,推荐名额按照各年级组实际人数30%的比例进行推荐。
2)根据各年级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评选领导小组依据各年级推荐情况讨论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占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公示及表彰阶段(12月下旬-2020年1月中旬)
4)学校及时在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宣传展示。
5)表彰颁证。
备注:本方案自2019年10月经“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商议通过并实施。
上海市毓秀学校党支部、工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