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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6 08:25:21   来源:毓秀学校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区教育工作党委研究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内遴选并培养一批师德优良、事业心强、理念先进、教学过硬、锐意创新的教育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年龄算至20191231)

1.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的校(园)级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2.3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且满3年教龄的优秀青年教师,有班主任经历的优先。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之前参加过“优秀青年后备干部强化班”“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人选培训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学风端正,师德高尚。工作踏实,治学严谨,有较高的进修提升要求和自主学习意识。

2.业务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并有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魄力。工作业绩优良。

3.同等条件下获得区名优教师、市级及以上荣誉的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二、  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填写《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人选申报表》。

(二)集中考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集中进行笔试及面试,从中遴选出拟入选教育管理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对象。

(三)组织考察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教育局组织部门对拟入选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四)评议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养人选约50名。

三、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人选的推荐工作,于1129前将组织推荐申报表(附件1)、个人自荐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附件3)经单位党组织盖章后送到教育局组织科(进修学院老至善楼206室),并同时将电子稿通过RTX发送至组织科金永钧老师处。组织推荐人数:每个单位1-2名。

 

:1.“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人选申报表(组织推荐)

2.“教育管理人才” 培养人选申报表(个人自荐)

3.推荐情况汇总表

 

教育局组织科

2019年1122

附件2: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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