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党委对换届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4月-5月份进行本支部换届选举。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青浦教育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换届选举全过程,牢牢把握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导权。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候选人条件及资格、程序的制定,都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制定;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工作,都要由党组织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由党组织来推动。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一批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善服务、敢担当的优秀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把发扬民主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党章党规,坚持规范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有机统一。
(四)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要使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选拔人才、强化基层力量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为推动青浦教育实现新跨越夯实组织基础。
三、职数设置和任职条件
1.新一届班子职数为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支部委员4名。
2.任职条件
新一届领导班子候选人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按照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善服务、敢担当的要求,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办事公道,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应承担的各项任务。
(3)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党员、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新进党支部班子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党龄。
四、选举方式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3月31日—4月5日)
1.成立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菊萍;副组长:范兴弟;成员:徐淑萍、张月芳、夏海芳。
2.4月2日召开支委扩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和具体日程安排;确定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班子职数、结构要求,以及候选人推荐范围,报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3.运用校园网、教工和党员的QQ群、微信群等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在党员群众中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及实行“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4.起草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报局党委审定;本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各自撰写述职报告。
5.确定《参加选举党员名单》(表1)及《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名单》(表2),报局党委审核。
(二)第一轮推荐(4月8日—4月15日)
1.民主推荐。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邀请20位群众代表参加,潘菊萍书记主持。4月8日下午)
(1)本届党支部书记作支部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分别作述职报告。
(2)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报告进行讨论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讨论通过局党委确定的本单位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任职条件以及班子职数;讨论通过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
(4)党员自荐。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个人根据设定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自荐表(表3)。
(5)党员推荐。下发第一轮党员推荐表(表4)。参加推荐的党员参与率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推荐结果进行公告。
(6)群众推荐。下发第一轮群众推荐表(表5)。
(7)会议结束后,立即将推荐结果报局选举办(表6)。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党员、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按多于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对没有获得超过实到会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和三分之一以上群众代表推荐的党员一般不考虑确定为初步推荐人选),报局党委预审后,进行公告(表7)。
3.报局党委资格审查。填写《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表8),报局选举办,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预备人选
1.局党委组织考察(4月16日—4月25日)
局党委组织对经过公告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情况反馈基层党组织,结果反馈本支部。
2.进行第二次推荐(4月26日—4月30日)
考察结束后,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组织第二次推荐。党员填写《党员推荐表》(表9);群众代表填写《群众建议表》(表10)。推荐结果立即报局选举办(表11)。(如第一次推荐得票比较集中、符合班子结构要求且经考察未发现突出问题的,则不进行第二次推荐。)
3.推荐情况公告(4月26日—4月30日)
(推荐结束后立即公告)将推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入《关于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情况的公告》(表12)并对外公告。(不进行二次推荐则跳过此步)
4.拟定预备候选人名单(4月26日—4月30日)
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和综合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应等于应选人数。拟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表13-1)报局党委预审。(不进行二次推荐则直接填写表13-2)
5.公示(5月2日前进行公示,5月8日前结束公示)
党支部对局党委预审通过后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表14),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局党委审批(5月9日-5月10日)
公示结束后,报局党委进行审批。
(四)正式选举
1.会前准备(5月10日—5月12日)
(1)召开支委会,与局指导联络员沟通后确定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于5月11日前报局选举办,并进行公告(表15)。
(2)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投票箱、选举会场,会议相关文件材料等。
(3)印制选票(表16),清点后封袋保存。
2.召开党员大会,议程按照选举大会主持稿(表17)(由局联系指导组成员主持, 5月18日下午)
(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表18);
(2)宣读局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及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4)正式选举(全部采用“一次投票法”):一、清点人数,由监票人填写《清点人数报告单》(表19);二、分发选票,监票人填写《分发选票报告单》(表20);三、清点选票,填写《清点选票报告单》(表21),并由总监票人宣布;四、计票,填写《计票结果报告》(表22),并由总监票人宣布;五、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23),并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五)报请审批
1.结果报告(5月18日下午)
选举结束后,立即将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24)报局党委审批。
2.公示(5月14日-5月20日)
根据局党委审批结果,学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公告(表25)。
3.总结及归档(5月21日-5月30日)
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及相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在换届工作中,学校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本党组织换届“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换届选举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消极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指导。党支部要发挥好主导作用,要告诉党员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举前,要在摸底排查、集中整顿的基础上,配齐配强班子。要结合大调研,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研究和解决换届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选举工作业务研究和学习,进一步明确换届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运作规范、推进有序。
(三)严肃纪律。要严肃换届纪律,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健全落实打黑除恶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沪委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各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对遵守换届纪律等进行宣传动员,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和局党委的要求上来。
(四)确保进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换届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保证在2018年5月20日之前完成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审批。
中共上海市毓秀学校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